想要在短時間內獲得商標的方式有兩種方法,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從字面意思來說可能大家不是很清楚它們的區別在哪里,很多人也經常把它們混淆,但是它們的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下面就跟著我來一起了解一下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的區別在哪里吧。
定義不同:
商標轉讓是注冊商標所有人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根據自己的意愿將自己的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并由其專用的一種法律行為。
商標許可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并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一種法律行為。
所屬權不同:
商標轉讓是將商標的所有權全部轉讓出去,需要商標局備案,屬于永久性轉讓,也就是說,商標轉讓之后,轉讓人與該商標就沒有關系了,也不能再使用了。
商標許可只是將商標的使用權許可他人使用,在別人能進行商業活動的使用時,自己還能保留商標權,等到商標許可到期后還可以進行授權他人使用。
辦理流程不同:
商標轉讓流程需要向商標局提交轉讓申請,然后等待商標局的審查結果,如果該商標符合轉讓條件,那么商標局才會予以批準。辦理商標許可,雙方需要簽訂商標許可協議,商標許可他人使用也是要在商標局備案的。而且無論是商標轉讓還是商標授權,該商標都必須要具有商標權才可以進行。
辦理所需材料不同:
商標轉讓需提交的材料:
(1)《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雙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商標注冊人已經終止的,無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及委托書,但應當依法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證明有權利繼受相應的商標權;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或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1)《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
(2)許可人/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
綜上所述,關于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區別介紹就到這里了,大家如果有對知識產權方面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來電咨詢我們,相信我們一定能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宇辰管理還可為大家提供政府資質、資助類政策項目,例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雙軟評估、租金補貼、設備補貼、展會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