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后,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被無效商標權權利人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宣告復審,根據商標無效答辯的理由,針對性答復,維護自己的商標權,再由商評委做出公正判斷,不服商評委判決的,可在三十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無效答辯所需材料
1、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
申請主體為公司: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蓋公章)
申請主體為個人:身份證、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簽名)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原件
4、商標無效宣告答辯理由書
5、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材料目錄
6、商標無效宣告答辯證據目錄
7、答辯商標申請號
8、證據材料
證據材料明細
1、商標設計理念及其獨創性、使用情況(知名度)
2、企業簡介
3、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或在行業內的排名情況
4、企業最近三年的銷售合同和發票
5、企業對外宣傳的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具體到合作媒體、并提供合作合同及發票)
6、企業銷售產品的外觀彩圖
7、最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8、其他可證明企業產品知名度的證據材料
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注意事項(僅供參考):
商標宣告無效情況一: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可以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或者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如果是被商標局宣告無效的,商標權權利人就要趕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宣告復審,然后由商評委做出公正判斷,如果還是做出商標的宣告無效決定的。最后的機會就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商標本來就是被商評委宣告無效的,那就在收到商評委的限期答辯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搜集資料證據證明,進行商標無效宣告答辯,同樣的如果還是做出商標的宣告無效決定的,可以在三十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宣告無效情況二: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對馳名商標進行惡意搶注的不受5年時間限制),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首先就是在商標注冊之初不要走捷徑傍名牌、山寨或搶注知名品牌商標,而是堅信自己設計商標、自己注冊商標,通過自己的使用讓商標知名、增值。
如果真遇到這種情況了,首先是按商評委的通知要求做限期答辯,其次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期限:30天
什么情況下需要向官方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
答辯人收到官方下發的《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以收到信函的郵戳日期)起30天內向官方提交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申請。
答辯人向官方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除了基本申請材料以外,還需要的主要證據材料有哪些?
主要證據材料:企業或個人資質及榮譽方面材料;廣告宣傳資料、宣傳冊或產品包裝印刷合同及發票;合同、銷售發票;參展服務合同及發票、展會照片等等。